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经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批准,为省级研究平台。为进一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地”开展课题申报与成果激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基地”课题与成果激励的选题,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围绕“科技创新与现代文明”“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开放发展与国际传播”“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研究方向展开。
1.年度课题。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5项,以申报立项的方式开展。
2.成果激励。成果激励分为重点资助与一般资助,不限项数,以成果认定的方式开展。
二、立项方式和项目经费
1.“基地”课题的立项按照“独立审核、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
2.课题经费在“基地”平台运行经费中列支。其中重点项目为400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为20000元/项。成果激励中重点资助为20000元/项;一般资助A类为10000/项,其余为5000元/项。有关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浙江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里校级纵向科研项目执行。
3.评审结果经科研处审定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4.成果激励采用成果认定方式,拟于本年度11月份集中认定,以“基地”通知为准。
三、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校教职工,课题申请人需有正确政治立场,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定的相关研究基础。
2.课题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每次只能选择一项主题进行申报。
3.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及有关内容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得申报“基地”研究项目;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情况,其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基地”研究项目。
4.申请人不得以“基地”项目的课题成果再次用于申报“基地”成果激励。
四、申报程序
1.本通知由“基地”、科研处共同发布。“基地”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并负责项目立项后过程管理和结题审核。科研处负责项目立项、结题审定。从发布之日起接受项目申报,项目受理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
2.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3.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由二级学院汇总排序后统一递交至闻理园A3-208,每项课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稿须发到指定邮箱。
五、项目结题要求及其它规定
1.年度课题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求“基地”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项目实施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成果激励要求“基地”为署名单位,其中一般资助中,以“基地”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的,按照一般资助A类予以资助。
2.年度项目结题成果形式要求为理论文章、论文、专著或咨政报告,重点项目要求完成20分,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理论版(以下简称“三报一刊”)的文章;一般项目要求完成至少10分。成果激励形式要求为,在“三报一刊”发表的文章,经认定设为重点资助;已完成的学术专著、已发表的论文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文章等10分以上成果,经认定设为一般资助。
说明:成果分值参照《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成果激励计分方法》(附件4)。
3.课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文件下发之日起算。研究课题到期后“基地”将进行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应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附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评议后报送“基地”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撤项处理。
4.本“基地”对所资助的各项项目和有关成果保留使用权。
5.其他未尽事宜,“基地”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郭鑫老师,联系电话:85070800,电子邮箱:xsxyjjd@zust.edu.cn
附件: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激励计分方法》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研究基地
浙江科技大学科研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