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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

关于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10:04:04 阅读次数:

各分工会:

为了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把学校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浙科院工〔2015〕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和慰问对象

1.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和慰问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三、困难补助的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和慰问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申请表统一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困难补助申请表.doc